但是在隽熙公司收到解约函后
来源:东方网
图片说明:2016年12月4日,会所门口张贴有告示称会所因改造装修之故需暂时关闭3个月,原有会员服务事项予以顺延。 原标题:小区健身房忽易主合同纠纷难解决 消费者担心成“牺牲品” 近期健身房“跑路”乱象或抬头 据《青年报》报道:健身深受年轻人喜爱,但去年年底不断出现的健身房“跑路”事件却再次折射出这一行业的诸多问题。近日在闵行一小区,会所内健身房再起风波。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公司此前承包了某小区会所的健身培训业务,但不久前其公司却被小区开发商“强行解约”并被从会所中“赶走”。而面对各执一词的两方,部分此前购买了健身房培训课程的学员也担心,自己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陈先生会所被强关开发商违约 陈先生称,涉事会所所在小区名为一品漫城,此前会所由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去年6月1日,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熙公司)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根据陈先生出示的合作协议文本显示,双方合作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合作期间,甲方(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视乙方(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为会所培训的唯一合作对象。在合同第六条也注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据陈先生回忆,去年11月,公司突然听说会所经营权已经被开发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公司)包给了一家第三方公司,而一家名为“格莱博健身”的健身机构也将入驻会所取代隽熙公司提供健身培训服务。陈先生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涉嫌重复签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陈先生还称,会所自11月22日起便被一批安保人员控制,隽熙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会员均无法进入会所。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小区物业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高经理表示,此前一品漫城俱乐部一直由开发商鹏欣集团的酒店事业部经营,去年4月份经营权才移交至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到了去年11月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合同,将经营权承包给了对方。高经理称开发商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之前,已经同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解除了合约,不存在所谓的“重复签合同”的违约行为。 而对于部分向隽熙公司购买了课程的会员来说,隽熙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也导致他们无法进入会所内锻炼。去年12月4日,会所门口张贴有告示称会所因改造装修之故需暂时关闭3个月,原有会员服务事项予以顺延,落款日期为11月23日。格莱博健身的郑经理表示,已办理会所年卡的会员可选择退款或继续持有,对于继续持有的顾客将顺延年卡有效时间3个月。 开发商隽熙违约在先曾发解约函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的朱律师表示,解约函确实已于去年12月2日发出,解约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不具备游泳培训资质,但对方却在会所内开展游泳培训,存在安全隐患;其二是开发商发现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在租用会所期间存在转租行为。朱律师随后向记者展示了其用手机拍下的一份租赁合同,其中甲方为上海隽熙体育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为上海康塑健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合同显示甲方将会所内游泳池的一部分出租给乙方用于开展游泳培训。 朱律师表示,是隽熙方面违约在先,因此开发商与其解约。那为何当初签订合作协议的是物业公司,发出解约函的却是开发商呢?对此朱律师表示,会所内业务的承包租赁合同应由会所的产权方即开发商来签订,物业公司与隽熙方面签订的合作协议其实应认定无效。“物业公司和隽熙在这件事上都有一定责任。”朱律师称,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追诉此前已经履行的合作协议部分,但是在隽熙公司收到解约函后,将不再承认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合法性。隽熙公司负责人陆先生则表示,公司从未与第三方签订过转租合同,“我们已着手起诉鹏欣公司伪造合同。”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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